我厅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截至3月28日,我厅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1条,不予以采纳,不采纳理由: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征求意见稿》表述引用《财政部 教育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56号)原文中的规范表述。广西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将水、电、煤、气等设备(施)添置和维护(修)经费纳入公用经费保障范围,不符合现有政策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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