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至12月,自治区财政厅人事任免情况如下:
黄铭峰同志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免去邝文杰同志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副书记、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陈江涛同志任国库处处长,免去其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职务,解除其管理五级岗位聘用合同;
陈耀军同志任教科文处处长,免去其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职务;
韦慧娟同志任党政群团处副处长,免去其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良同志任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免去其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其管理六级岗位聘用合同;
黄菱同志任预算编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会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庞桂华同志任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五级岗位,免去其国防政法处副处长职务;
吴瑕同志任教科文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稽查大队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亮同志任会计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黄静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预算编审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周晓丽同志任自治区财政资金审核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六级岗位,免去其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顾华权同志任金融处副处长,免去其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解除其管理六级岗位聘用合同;
李文婕同志任广西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广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运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六级岗位,免去其金融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小莲同志任税政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解除其管理五级岗位聘用合同;
张舒同志任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职务,解除其管理五级岗位聘用合同;
唐海涛同志任党政群团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农业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龚敏红同志任工业交通处处长,免去其财政监督局局长职务;
何志婵同志任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五级岗位,免去其工业交通处副处长职务;
梁宝嵩同志任干部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到管理五级岗位,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叶舟舟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侠同志任预算处副处长,免去其农业处副处长职务;
邹熊菲同志任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免去其国外贷款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黄立臣同志任农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府债务研究评估中心四级调研员职级;
罗艺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毛艺同志任预算编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自治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运行分析评估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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